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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医讲“忌口” 你忌对了吗?

  • 发表时间:2015-10-27 11:25
  • 来源:新闻
  • 责编:liumia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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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忌口这个词我们都不陌生。生病中的忌口, 一方面与服药有密切的关系,也就是药后忌口,另一方面是要注意与病情的关系,要针对着疾病的寒、热、虚、实、表、里、上、下、五脏六腑等病因、病位、病性诸方面,结合食物的性、味全面加以考虑。凡于病不利的饮食皆为所忌。

  饮食忌口是在中医营养学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。正如名医学家张仲景所说“所食之味,有与病相宜,有与身为害, 若得宜则宜体,害则成疾,以此致危”,便是此理。

  如肾炎患者忌盐,糖尿病患者忌糖等,有些“食物相克”举例均系讹传。

  忌口是指饮食禁忌。 西医也讲忌口,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。如慢性肾炎患者忌高盐饮食,糖尿病患者忌高糖饮食,痛风病人忌啤酒、海鲜,否则可加重病情,这些都是有实践依据的。而民间广为流行的种种患病忌口只是说法,不可迷信。

  由于药食同源,食物与药物一样,也具有寒、热、温、凉之四气,酸、苦、甘、辛、咸之五味,尽管食物的这些气味相对温和,但对有些疾病仍有不利影响,中医学要求辨证施膳。

  如热性病或者素体有热者,忌吃红糖、饴糖、辣椒、胡椒、姜、葱、蒜、韭菜、狗肉、羊肉、鹿肉等温热性食物;脾胃偏寒者,忌吃过于寒凉的食物,如黄瓜、萝卜、荸荠、梨、柿、蚬、蟹、河蚌、田螺等。小儿患水痘期间,要禁食油腻、辛辣性食品,否则可以导致痘疹透发不畅,或因助热升火而损耗正气而加重患儿的病势。慢性腹泻患者,需要节制饮食,禁食辛辣、油腻之物,否则可以导致胃肠内伤,脾气耗损,湿浊内盛,使病情迁延不愈。这些都是有一定科学道理的。

  当你感冒有咳嗽、咳痰的时候,中医会嘱咐你不要吃 “带腥” 的东西。 从现代医学的角度来说,此时气管-支气管黏膜充血,管腔相对狭小,痰液分泌增多,海鲜水产等 “带腥” 之物易使气管内痰液增多,所以就会加重咳嗽、咳痰。 又如小儿支气管哮喘,必须忌食鱼、虾、牛奶、蛋类等易过敏的食物。否则这些过敏原进入人体后,可能诱发或加重哮喘。在治疗疮疡、肿毒、斑疹、溃疡等疾病时,忌口 “发物” 尤其重要。 “发物” 的范围很广,习惯认为如雄鸡、鲤鱼、猪头、海鲜、牛肉、羊肉、鹅等肉类以及葱、椒、姜、蒜、韭、笋、芥菜、香菜、黄酒、白酒、米酒等佐物类都视作“发物” 。相传,明太祖朱元璋为了杀害其手下第一功臣徐达,就趁他患 “背痈”( 背部急性化脓性蜂窝织炎)时送去一只肥鹅,徐达难违圣旨,只好将鹅全部吃下,不久就不治身亡了。鹅肉属肥腻之品,甘温有微毒,可助使痈疽火毒更加旺盛,并向腑脏内扩散,最终可置人于死地。此系传说,权供参考。

  食物与食物之间也有可能发生不良相互作用,如茶叶中的鞣质可干扰食物中铁的吸收,菠菜中的草酸可降低食物中钙的吸收,这些均有明确科学依据。 有称 “菠菜不宜与鳝同食,发霍乱” ,究其原因,可能系鳝鱼味甘大温,而菠菜性甘冷而滑,这两种食物的性味功能皆相反,且鳝鱼脂肥,菠菜冷滑,脾胃虚寒者同时食用可致霍乱病样的剧烈吐泻。也有称萝卜不得与参类同用,因萝卜辛辣主要是含有芥子油,芥子油的挥发作用能减弱人参的补益效果,所以服用人参的时候忌吃萝卜。这些说法都很盛行,姑且存疑待论。其他如: 鸡蛋+糖精同食可中毒死亡; 豆腐+蜂蜜同食致耳聋; 土豆+香蕉同食生雀斑; 牛肉+红糖同食可胀死; 狗肉+黄鳝同食则死;鲤鱼+甘草同食则死; 狗肉+绿豆同食则胀破肚等等就毫无道理了,倘若真如此,中国也不知有多少冤死鬼了。

  因为我们每个人的的身体素质禀赋不同,而疾病种类更加复杂,忌口也要讲清科学道理,若盲目忌口,不敢吃这不敢吃那,往往会连人体必需的营养都得不到满足,对身体健康是不利的。所以“ 食物相克” 不能一概否定要辨证看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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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责任编辑:liumiao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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